【郅摩】故人长绝·江城子

写在前面:

无关史实,请勿考据。

这一篇算是《故人长绝》的番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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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节气联文——秋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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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生死两茫茫。不思量,自难忘。千里孤坟,无处话凄凉。纵使相逢应不识,尘满面,鬓如霜。

夜来幽梦忽还乡。小轩窗,正梳妆。相顾无言,惟有泪千行。料得年年断肠处,明月夜,短松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苏轼《江城子》

  

秋分

一候雷始收声;二候蛰虫坯户;三候水始涸。

秋日的风,凉爽而干燥,不像夏天时候,连风吹来的都是热气。偶然卷着几片黄叶飞过,映在蔚蓝如洗的天色下,便是最为巧手的丹青客都调不出的绚丽颜色。

秋高气爽,让人的精气神也爽利起来。李郅穿了一身白色的银纹圆领袍,织锦的料子,勾边的银线,因着阳光太过明媚,照着他身上笼着一层光晕,就连那头上的白玉簪都熠熠生辉。他身量高,面容俊秀,这一身虽是官宦人家的寻常装扮,走在大街上,也引得路人纷纷侧目。

并州城的百姓显然对这位既富贵又清闲的李大官人十分热情,一路上走来,那卖蒸饼的,卖包子的,卖糖葫芦的,卖面的,卖烧鸡的……一个接一个的跟他打招呼:“李大官人,刚出炉的,热乎着呢,可要带点回去?”

李郅笑着摇了摇头,与店家闲谈两句便继续向前走去。他回并州已有七年了,在加上之前在并州当官的那几年,这里的百姓自然与他相熟,从一开始的“李大人”,到后来的“李少卿”,再到现在的“李大官人”,也许再过不久,就要变成“李老爷”了。

并州的风物,淳朴而安然,打磨着李郅褪去了冲动和凌厉。就像他的唐刀,归鞘封藏,霜刃不露,就算挂在墙上落了灰,却也是由内而外散发着沉重而浓厚的气势。

自从长安归来,李郅便将自己活成了一潭水,一潭活水。平平静静,清澈而幽深,岁月的长河宛如涓涓的细流,为他注入生命的鲜活,又带走记忆的陈腐,不痛不痒,无风无浪。他心平如镜,照得清自己,也看得透别人。

他的生活并不是了无生趣。兴许是为官几年,积累了些声名,也许是因为并州的知州与他相交甚好,但凡发生了大案要案,亦或是冤案,都有人来请他,他也能说的上话,毕竟,这位前大理寺卿是致仕还乡,可不是被罢黜的。

办案的时候,李郅时常会想起萨摩多罗,想起他敲诈自己的俸禄时狡猾的样子;想起他吃东西时狼吞虎咽的样子;想起他插科打诨时嬉笑怒骂的样子;想起他破案揭秘时神采飞扬的样子……那是他短短三十年的岁月中,唯一可以夺去他所有心神的光芒。

李郅的目的地是一家酒楼——清居。虽然起了个文雅的名字可惜里面一点都不清雅。但是李郅喜欢待在这里,虽然他家的老板娘一点也不美艳,他家的跑堂一点也不机灵,就连他家的酒也比凡舍更贵更难喝。

李郅喜欢来这里,因为老板很豪爽,因为老板娘很泼辣,因为这两位养了个作的上天入地的熊孩子。小孩儿不过十岁,已是整天上蹿下跳闹得鸡飞狗跳一刻都不消停的,更兼修炼得伶牙俐齿能言善辩,时常将自家娘亲气的叉腰怒骂声震三条街,过后又靠着油嘴滑舌三言两语便哄得老板娘喜笑颜开,李郅冷眼旁观,心中暗叹后生可畏,这孩子实在是天赋异禀,假以时日必将超越萨摩多罗,成为新一代“混世魔王”。

李郅时常去清居,一坐就是大半天,但他也真的只是喝茶吃饭而已,旁观着老板一家吵吵闹闹的日常,却从未想过要与之深交。他知道,萨摩多罗的聪明才智来自于天生的思维活跃,萨摩多罗的圆滑世故是因为多年的颠沛流离;而那孩子,不过是仗着父母的宠爱和纵容而已。他的萨摩多罗,世间无二。

李郅坐在靠窗的位置上,窗外的蓝天蓝的有些耀眼,衬的桌上的白瓷杯都泛着浅浅的蓝光,街上的行人步履匆匆,却都面有喜色,李郅正疑惑今日是否是什么节日,老板娘中气十足的吼声便从后厨传来:“你个小兔崽子!老娘刚做好的月饼,留着晚上祭月用的,你给我吃的只剩下这些渣渣?!看我今天不扒了你的皮!”震的房梁上的灰都落了几点下来。

原来已到了中秋了,怪不得前几日宫里派人送了好些东西,还特意赏了两坛桂花酒。李郅正暗自思量,却见柜台后帘一掀,一个小小的人影直往他这边而来,原来是那老板家的小孩儿,正被老板娘追的四处逃窜。

李郅曾无意间见过他将吃食分与街上的小乞儿同食,觉得这孩子本性不坏,不过是缺乏管教而已。那孩子见大门的出路已被自家娘亲封死,便转头瞄准了李郅这边的窗户。

没成想,袖手旁观多年的李大官人,伸手从盘子里捻了一颗榛子仁,随手一弹,那小家伙便在平地里摔了个狗啃泥。爬起来时对着一脸云淡风轻的白衣公子横眉立目,活像一只龇牙的小狼狗,却立马被老板娘揪住了耳朵拎走,疼的龇牙咧嘴,倒像是一只被捉住了的顽猴。

李郅端起酒杯喝了口酒,掩住了嘴角那一抹比窗外的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。

待到晚间,凉风习习,皎月初升。李郅拎了一坛御赐的桂花酒,在后院的凉亭里自斟自饮。自从三炮走后,他便连个能一起喝酒的人都没有了。老管家一家是他偶然救下的,当初李郅见他们一家人无处可去,为人也老实忠厚,自己身边也缺个能管事的,便收留了他们,老管家在前院迎来送往,妇人便掌管着后厨并浆洗缝补等琐事,两个儿子也在府里帮着做些洒扫跑腿的活计,一家人就住在旁边的小院子里。李郅并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,逢年过节的赏赐都十分慷慨,节日里便放了他们一家子去团圆,于是,偌大的一个院子便只剩了他一个人。

秋风已带了些微冷,桂花酒入口绵柔香甜,流入胃中,带起了一身的暖意。月光映在酒杯里,盛满了一杯的玲珑剔透,微微漾起些许波纹,便似那含情妙目般的秋水潋滟,像极了萨摩多罗情动时的眼眸。

不知不觉中,月已上中天,一坛酒见了底,李郅有些微醺,他有些奇怪,那桂花酒本是喝不醉的,可是他现在的的确确是醉了。庭院里老管家栽了几株花草,平日里李郅看不出来是什么,现下,有一株正在月光下轻吐芳香,却是一株昙花。

洁白的花瓣柔嫩而舒展,淡黄色的花蕊散发出浅浅的香味,若不是仔细分辨,只怕早已被馥郁的桂花香所掩盖。李郅出了亭子,蹲在那株昙花前,伸手抚弄了一下花瓣,那花枝便摇曳了起来,像是含羞带怯的闺中少女。

李郅想,自己大概真的是醉了,酩酊大醉。否则怎么会觉得那花如此像萨摩多罗,像萨摩多罗莹白如玉的肌肤,像萨摩多罗水润的双唇,像萨摩多罗微凉的指尖……唯一不像的,就是那味道,萨摩多罗身上总是混合着各种食物的味道,饭菜味,酒味,点心味,足以凑成一桌丰盛的满汉全席。李郅眨了眨眼,视线有些模糊,抬头遥望着圆月,朦朦胧胧中竟觉得那月亮很像萨摩多罗爱吃的桂花糖糕,不知伽蓝是否也有如此美的月色,不知伽蓝是否有他爱吃的糖糕……

皓月千里,相思难寄。

……

李郅病了,病的挺严重。最开始他失去了嗅觉,他以为不过是中秋那天醉倒在院子里受了风寒,到后来他尝不出味道,他以为不过是病情反复,直到那一天早晨醒来时,他再也发不出声音的时候,他才意识到有多严重。

老管家心急如焚,急着要叫人去请大夫,李郅摆了摆手,坐在案前思索了片刻,拿了纸笔,写了个纸条,打发老管家去请最近城里刚从长安搬来的名医。

他已经了然于心,自己大概是中了毒,剧毒“无怖”,又名“五怖”,一种让人慢慢丧失五感的慢性毒药,前朝时用来对付那些不听话明面上又动不得的老臣,做出一副缠绵病榻的样子来掩人耳目,无药可解。

他的二叔,仁义贤明,只可惜从来不是对自己的家人。大概是自己前一阵子插手了那个赈灾贪污案,得到了不小的赞誉,让朝堂上的人坐不住了。

至于请那个名医,一方面是为了不让老管家知道真相,免得受了牵连;另一方面,他二叔给他安排了这一出大戏,连演员都送到家门口来了,他若是不做全套,岂非辜负了这一番得以留存清名的好意?

送走了大夫,管家去厨房端了一碗汤药过来,那黑乎乎的颜色让李郅觉得它的味道大概不会很好,他其实也是怕苦的,幸运的是他现在失去了味觉,再苦的东西也尝不出味道来。

喝了药,李郅坐在书案前,想着自己死后的事情,一件一件的写在纸上,其实他也没什么可安排的,无亲朋,无故旧,他心中等待的那个人大概再也不会回来,所有的事情便都失去了意义。

他想,前年路过城外的小山,有一处景致不错,可以将自己葬在那里,至少不会太过荒凉;他想,他这房子连同这些家当,无人可继,便留给老管家了,足以让他们一家衣食无忧了;他想,自己在此并无至交,那墓碑便得自己写了。

于是,他趁着尚未失明,扯出了一大张宣纸,“承邺之墓”四个大字,一气呵成。

写了字,看着桌上空白的纸张,再提笔落下时慢慢勾勒的,却是一个人的轮廓,萨摩多罗。他并不是刻意去想要画萨摩多罗的,然而指尖遵从于内心深处的指引,描绘着当年他一见难忘的画面,少年微阖了双眸,斜倚木栏,发间佩戴的绿色发扣,翠色欲滴,唇边微翘的弧度是那三月中最为绚烂夺目的风景。

完成之后,李郅自认为尚可,他觉得很像,但他知道,那不是萨摩多罗,那只是他在十年的时光荏苒中残存的几分眷恋,至少,那不是现在的萨摩多罗。

画到那枚发扣的时候,李郅从书架的暗格里找出了实物。触手冰凉,如一汪碧水,回想起当年他为他挽髻束发时,眼底心里的浓情蜜意,年少时曾学过的诗句便浮现在脑海里,可他却已吟咏不出,只得蘸了浓墨,题于卷上:“涉江采芙蓉,兰泽多芳草”。

晚间时,李郅将剩下的那一坛桂花酒搬了出来,仍然是在那个凉亭里,一样的酒,一样的花,有所不同的是月已西缺,人也没醉。李郅清晰的记得,在同样的月色中,他们一群人聚在凡舍的后院里吃烤全羊,萨摩多罗抱着一壶酒,对月而呼:“伽蓝的故人们,尽管放马过来吧!我等着你们!”;在同样的月色中,自己曾对他承诺;“故人是你的过去,你在这里,只有现在和未来。”;在同样的月色中,他在喘息中呢喃道:“承邺,我心悦你。”……

他有些庆幸,他还能看得见今夜的月色,也许明日,他便再也看不见了;而他与故人,终究是再见无期。

第二天,他果然陷入了一片黑暗,失去了声音和视觉,让他的行动有些不便,还好他是习武之人,听力超群,在床上披衣坐起时,听到了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,摸索着推开窗户,雨声变得更加清晰了,一场秋雨一场寒,水汽夹杂着寒意,迎面而来,他看不见时辰,听着远处街上传来的叫卖声,大约已是天光大亮了。他也不去梳洗,披了件衣服站在窗边,难得的随性慵懒,反正他看不见别人,别人也看不见他,且放纵一回吧。

邻家的院子里传来了一曲浅吟低唱,细听之下,原来是妇人哄幼儿入睡的歌谣,李郅听了一会儿,兴之所至,磕磕绊绊的去寻了一把七弦琴来,摆在案上,摸索着弹了几个音符。他年少时对这些风雅之事不甚上心,只觉无用,倒是回了并州之后,偶有上手,虽然生疏,但他毕竟是太子詹事教出来的弟子,试了试音,便和着那妇人的曲调勉强弹奏,初时尚可,到后来便乱了章法,不成音律,颇有些像萨摩多罗那“只应天上有”的“神曲”。那幼儿不堪魔音惯耳,终于放声大哭起来,李郅停了手,无声地笑倒在了桌案上。

那雨下了一天,李郅也听了一天的雨,直到半夜,他躺在床上,听着微风吹过窗格的声音,听着细雨滴落在树叶上的声音,仿佛世间只剩下了这风声雨声,终于,连那风声雨声都逐渐远去了……

当李郅看不见,听不见,也摸不着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已经死了,可他又真真切切的清醒着,他觉得这毒药当真起了个好名字,“无怖”,毫无痛苦的死亡,是没什么可怕的,当你知道死亡即将来临时,在等待的过程,也变得没那么可怕了。

他感觉自己漂浮在一片混沌虚无之中,流年过往,一幕接一幕地闪过,幼年时的蒙昧无知,少年时的坚毅隐忍,家变之后的心灰意冷,长安的热血阳光,并州的心如止水……短暂的生命中,萨摩多罗便是那最温暖最耀眼的存在,凡舍楼下揽在怀中的温暖,公堂之上神采飞扬的夺目,灞河岸边,他不挽留,他亦不说再见,只因皆知无法兑现,只能互相道一声“珍重”,聊寄余生慰藉。

贞观十三年,九月初九,重阳节。

在秋雨绵绵的并州,

在阳光明媚的长安,

在风沙漫天的伽蓝,

遍插茱萸,少一人。

——————END——————

我记得之前有人评论说李郅死的太仓促了,于是,就让他好好死……一回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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